关于呼吁贯彻落实《广东省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》的通知2025-04-16 16:34
各会员单位、健身行业经营者、广大健身爱好者: 为规范广东省体育健身行业经营秩序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,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,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广东省体育局下发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〈广东省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〉的通知》(粤市监〔2024〕36号)要求,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体育健身行业经营秩序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现呼吁广州市内推行使用《广东省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》(以下简称《示范文本》)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深刻认识《示范文本》重要意义 《示范文本》是落实国家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治理要求的重要举措,旨在通过规范合同条款,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,减少消费纠纷,优化市场环境。各会员单位、健身行业经营者、广大健身爱好者要高度重视,深刻领会文件精神,主动对标对表,确保《示范文本》在广州市体育健身行业全面落地实施。 二、落实《示范文本》要求,强化行业自律 1.全面推广使用:各会员单位及全市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、 广大健身爱好者在开展会员制健身服务时,须参照《示范文本》制定服务合同,确保合同条款合法、公平、透明,不得擅自增设不公平格式条款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内容。 2.规范服务流程: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、收费 标准、退费规则及争议解决方式,并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消费者完整提供合同文本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。 3.加强自查自纠:各单位需立即开展合同文本自查,对现有合 同条款与《示范文本》不符的,应于及时完成修订,并报协会备案。 三、落实主体责任,畅通投诉处理机制 1.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广州市内体育健身企业新签订的会员服务合同须采用《示范文本》,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核心条款。各经营者须设立专人负责消费者投诉受理工作,对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,严禁推诿扯皮。 2.各企业需对照《示范文本》开展合同合规性审查,对因经营者原因导致服务无法履行的,应主动协商退费或补偿方案等问题,限期整改违规行为。 3.企业使用的合同文本需向属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,行业协会协助抽查督导。 4.各地属地体育行政部门,行业协会通过官方网站、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《示范文本》,提升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意识。 四、协会监督与支持措施 1.强化监督检查:协会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、市体育局对《示 范文本》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,对拒不整改或严重违规的单位予以行业通报,并移交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。 2.提供指导服务:协会将定期组织专题培训,解读《示范文 本》要点及法律风险防范实务,届时请各单位派员参加。 3.建立通报机制:自2025年5月起,协会将定期汇总各单 位合同使用情况,通过官网、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典型案例。 五、工作要求 1.请各会员单位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《示范文本》落实 情况(含修订合同样本、自查报告)报送至协会邮箱(邮箱:610513525 @qq.com)。 2.非会员单位可通过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网站下载《广东 省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》。 特此通知。
附件: 《广东省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》
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2025年4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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