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广州健身瑜伽公开赛规程

2016-11-25 17:40

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6年12月18日14:30

地点:广州尊力国际健身会所

二、主办单位

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

三、承办单位

广州尊力国际健身会所

四、协办单位

广州市体育基金会

广东广播电视台体育频道

21CN体育频道

五、参赛单位

   有关高校、体育院校、有关健身俱乐部、瑜伽馆及相关健身中心均可派队及个人自组队伍参加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(一)比赛分组:男单、女单、双人、集体组(3—6人)。

(二)如遇人(队)数不足6人(队)时,直接进入决赛。

(三)年龄规定

  截止2016年12月1日,年龄为18周岁-50周岁之间者均可报名参赛。

(四)比赛服装

  参赛选手需穿符合表演内容的瑜伽服或健身服,赤足。

(五)进行规定动作的比赛。

选手在创编时需根据组别加入规定相对应体位,可穿插其他体势,难度自行编排,前后顺序不限。

(六)成套动作时间

  男单、女单:预赛(规定体式)时长6分钟,复赛、决赛(必选6个规定体式+自选体式),3分至3分30秒之间。

双人组:预赛、决赛(自选体式),3分至3分30秒之间。

集体组:决赛(自选体式),3分30秒至4分钟之间。

  单人组(男单、女单)、混合双人组、集体组成套动作展示需在规定时间以内,超时表演视为“0”分。

(七)规定体式:

1、男单、女单预赛:拜日式 ,6分钟内完成,大会提供背景音乐。(复、决赛规定体式另行通知)。

复赛:必选6个规定体式+自选体式,3分至3分30秒之间完成,背景音乐选手自备。

决赛:必选6个规定体式+自选体式,3分至3分30秒之间完成,背景音乐选手自备。

2、双人组:自选不少于10个体式,预、决赛音乐均由选手自备。

3、集体组:自选不少于12个体式,预、决赛音乐均由选手自备。

4、双人组和集体组队形变化丰富,配合流畅,有艺术性。

(八)评分标准

  男单、女单、双人组、集体组按瑜伽体式展示进行评分,评分采用10分制计算,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。

1、评分因素:

  动作编排(4分)、动作完成(4分)、艺术表现(2分)。

2、动作编排:

(1)根据音乐风格或表现主题,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行创编,动作、服饰与音乐协调一致。

(2)动作的难度和强度根据表演者自身水平,禁止出现危险或对身体有伤害的动作。

(3)动作类型丰富,编排中需有站立、前屈、扭转、平衡的体位展示,各体势之间的连接需科学而顺畅。

(4)双人组和集体组有互相交流,充分利用空间并加入队形变化。

3、动作完成:

(1)动作完成轻松、准确、流畅,控制、衔接清晰。

(2)动作技术正确,明显地有与呼吸相配合的节奏感。

(3)柔软而有力度,没有过度超伸或不安全动作。

(4)双人组和集体组配合协调。

4、艺术表现:

(1)有突出的表演风格、表演形式和艺术表现力。

(2)表达一种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态度

(九)展示统一使用大会准备的瑜伽垫子。赛前练习自带瑜伽垫子。

七、参赛要求

  (一)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人数、组别不限。

  (二)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,无高血压、心脏病等不适合参加体育大赛的疾病,需持有2016年有资质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。

  (三)参赛选手需按照大赛规定的展示时间提前至少30分钟到场进行检录。比赛设有专门的检录处,检录未到场视为自动弃权。

  (四)男单、女单、双人组、集体组决赛阶段自选音乐需单独录制在CD碟上,不接受U盘文件,CD碟上不允许有其他的内容。

  (五)出场顺序由大会抽签决定,按号序先后顺序出场

八、报名和报到

(一)参加单位填写(须打印)报名表, 于2016年12月1日前报送: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办公室,邮寄地址:510650  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  张老师(手机:13580332522);联系人电话:梁老师(手机:15986338916),不接受电话报名。

发电子邮件:1150952115 @qq.com 进行网上报名。

(二)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。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,必须于赛前7天函告主办方和承办单位。

(三)裁判员于12月18日上午9:00参加裁判员会议,各队领队、教练于12月18日上午10:00参加技术会议,11:00进行抽签、交CD光盘音乐(注明签号、姓名、过时不再受理), 11:30分按大会安排试场地,比赛时间:14:30。

(四)地点:广州市体育西路

(五)参赛人员于12月18日下午12:00(待定)到达赛场。

(六)报到时,不再接受报名。

(七)不详之处可登陆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:http://www.gzwba.cn/

九、录取等次及奖励办法

  (一)各组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。

  (二)男单、女单设最佳形象奖、最美形体奖各1人,颁发证书。

  (三)双人组和集体组设最佳编排奖、最佳服饰奖各1对(队),颁发证书。

十、费用

(一) 参加人员的食宿费、交通费自理。

(二)  报到时,各参赛单位或个人须向大会交纳每名运动员、每项交纳50元赛事服务费。

十一、公开赛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。

十二、免责声明

 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;赛事组织方不对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加展示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

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