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广州健身瑜伽公开赛规程2016-11-25 17:40
一、比赛时间、地点 时间:2016年12月18日14:30 地点:广州尊力国际健身会所 二、主办单位 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 三、承办单位 广州尊力国际健身会所 四、协办单位 广州市体育基金会 广东广播电视台体育频道 21CN体育频道 五、参赛单位 有关高校、体育院校、有关健身俱乐部、瑜伽馆及相关健身中心均可派队及个人自组队伍参加。 六、竞赛办法 (一)比赛分组:男单、女单、双人、集体组(3—6人)。 (二)如遇人(队)数不足6人(队)时,直接进入决赛。 (三)年龄规定 截止2016年12月1日,年龄为18周岁-50周岁之间者均可报名参赛。 (四)比赛服装 参赛选手需穿符合表演内容的瑜伽服或健身服,赤足。 (五)进行规定动作的比赛。 选手在创编时需根据组别加入规定相对应体位,可穿插其他体势,难度自行编排,前后顺序不限。 (六)成套动作时间 男单、女单:预赛(规定体式)时长6分钟,复赛、决赛(必选6个规定体式+自选体式),3分至3分30秒之间。 双人组:预赛、决赛(自选体式),3分至3分30秒之间。 集体组:决赛(自选体式),3分30秒至4分钟之间。 单人组(男单、女单)、混合双人组、集体组成套动作展示需在规定时间以内,超时表演视为“0”分。 (七)规定体式: 1、男单、女单预赛:拜日式 ,6分钟内完成,大会提供背景音乐。(复、决赛规定体式另行通知)。 复赛:必选6个规定体式+自选体式,3分至3分30秒之间完成,背景音乐选手自备。 决赛:必选6个规定体式+自选体式,3分至3分30秒之间完成,背景音乐选手自备。 2、双人组:自选不少于10个体式,预、决赛音乐均由选手自备。 3、集体组:自选不少于12个体式,预、决赛音乐均由选手自备。 4、双人组和集体组队形变化丰富,配合流畅,有艺术性。 (八)评分标准 男单、女单、双人组、集体组按瑜伽体式展示进行评分,评分采用10分制计算,分值取小数点后2位。 1、评分因素: 动作编排(4分)、动作完成(4分)、艺术表现(2分)。 2、动作编排: (1)根据音乐风格或表现主题,在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进行创编,动作、服饰与音乐协调一致。 (2)动作的难度和强度根据表演者自身水平,禁止出现危险或对身体有伤害的动作。 (3)动作类型丰富,编排中需有站立、前屈、扭转、平衡的体位展示,各体势之间的连接需科学而顺畅。 (4)双人组和集体组有互相交流,充分利用空间并加入队形变化。 3、动作完成: (1)动作完成轻松、准确、流畅,控制、衔接清晰。 (2)动作技术正确,明显地有与呼吸相配合的节奏感。 (3)柔软而有力度,没有过度超伸或不安全动作。 (4)双人组和集体组配合协调。 4、艺术表现: (1)有突出的表演风格、表演形式和艺术表现力。 (2)表达一种健康和积极向上的态度 (九)展示统一使用大会准备的瑜伽垫子。赛前练习自带瑜伽垫子。 七、参赛要求 (一)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运动员人数、组别不限。 (二)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,无高血压、心脏病等不适合参加体育大赛的疾病,需持有2016年有资质医务部门的健康证明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。 (三)参赛选手需按照大赛规定的展示时间提前至少30分钟到场进行检录。比赛设有专门的检录处,检录未到场视为自动弃权。 (四)男单、女单、双人组、集体组决赛阶段自选音乐需单独录制在CD碟上,不接受U盘文件,CD碟上不允许有其他的内容。 (五)出场顺序由大会抽签决定,按号序先后顺序出场 八、报名和报到 (一)参加单位填写(须打印)报名表, 于2016年12月1日前报送: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办公室,邮寄地址:510650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 张老师(手机:13580332522);联系人电话:梁老师(手机:15986338916),不接受电话报名。 发电子邮件:1150952115 @qq.com 进行网上报名。 (二)报名后不得无故撤消报名。如因特殊情况不参赛或更换运动员名单者,必须于赛前7天函告主办方和承办单位。 (三)裁判员于12月18日上午9:00参加裁判员会议,各队领队、教练于12月18日上午10:00参加技术会议,11:00进行抽签、交CD光盘音乐(注明签号、姓名、过时不再受理), 11:30分按大会安排试场地,比赛时间:14:30。 (四)地点:广州市体育西路 (五)参赛人员于12月18日下午12:00(待定)到达赛场。 (六)报到时,不再接受报名。 (七)不详之处可登陆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官方网站查询:http://www.gzwba.cn/ 九、录取等次及奖励办法 (一)各组一、二、三等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。 (二)男单、女单设最佳形象奖、最美形体奖各1人,颁发证书。 (三)双人组和集体组设最佳编排奖、最佳服饰奖各1对(队),颁发证书。 十、费用 (一) 参加人员的食宿费、交通费自理。 (二) 报到时,各参赛单位或个人须向大会交纳每名运动员、每项交纳50元赛事服务费。 十一、公开赛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举重健美协会。 十二、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;赛事组织方不对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风险自负。敬请所有参加展示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。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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